一、招生类别和学制
(一)招生类别
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外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体参见网报系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人数不限。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学制
学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专业的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普通博士研究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其中博士生阶段的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二、考生报考资格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二)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拥护“一国两制”和基本法、拥护国家统一。
(五)有两名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三、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1月4日至1月11日。
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报名工作包括网上报名、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进行网上确认网报信息,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网上确认工作由报考点负责组织进行。
(一)网上报名
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gatzs.com.cn/)”进行网上报名,自主选择参加考试的报考点。
(二)网上确认
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网上确认,并缴纳报考费。具体要求由各报考点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三)招生报考点
受教育部委托,下列6个报考点负责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宣传、组织考生报名和联络考生等工作。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可在上述报考地点任选其一报名。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上海:同济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黄建业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邮政编码:200092
电话:021-65982683图文传真:021-65988292
3.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陈瑶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35,图文传真:020-38627826
4.福州:福建师范大学(招生与考试办公室),联系人:张旗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乌龙江中大道18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
电话:0591-22867389,图文传真:0591-22867389
5.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联系人:李丹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6.澳门: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联系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一楼
电话:00853-28555533,图文传真:00853-28355427
四、打印准考证
2026年4月1日至4月11日,考生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考试
(一)初试
我校硕士研究生初试使用全国统考试题,考试方式为机考。初试统考科目为综合能力(一)(科目代码Z001)或综合能力(二)(科目代码Z002)。初试时间:2026年4月11日上午8﹕45—12﹕00。 初试科目详见我校研招网港澳台招生专栏(https://gradadmission.zstu.edu.cn/gatzs.htm)公布的2026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我校博士研究生采取“申请-考核”制方式选拔。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提出申请,递交材料,各学院进行材料审核、根据材料审核结果确定进入综合面试的考生名单。具体申请和材料递交方式请关注我校研招网港澳台招生专栏通知。
(二)复试
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时间:暂定5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复试形式为现场面试或网络远程面试,具体视报名情况确定,并提前通知考生。各学院复试考核办法、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内容、安排等请关注我校研招网港澳台招生专栏通知。
我校博士研究生复试时间:暂定3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复试形式为现场面试或网络远程面试,具体视报名情况确定,并提前通知考生。各学院复试考核办法、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内容、安排等请关注我校研招网港澳台招生专栏通知。
六、录取
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折合成综合成绩(具体计算方法以各学院公布的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为准),再结合考生政审和体检情况,择优录取。录取通知书于2026年7月左右发放。
七、学费及奖助体系
收费标准参考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的收费标准和有关情况。港澳台优秀研究生在校期间可按教育部相关要求申请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设立的“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我校奖学金名额以省教育厅通知为准。
八、住宿条件
经港澳台学生本人申请,学校同意,港澳台学生可选择和学校招收的内地(祖国大陆)学生相同标准的宿舍,收费标准一般为1600元/学年·人(具体结合学生来校报到后的实际住宿情况确定)。
九、其他说明
本简章内容若与国家最新发布的政策相冲突,以国家发布的招生政策为准。
十、联系方式
招生单位:浙江理工大学 单位代码:10338
联系部门: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571-86843082
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928号 邮编:310018
网址:https://gradadmission.zstu.edu.cn/gatzs.htm
邮箱:yz@zs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