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浙江省考试院相关要求,经考生申请,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学校招生工作小组审议,学校拟同意破格硕士研究生。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
特此公示,公示时间为4月14日-4月26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实名方式向我校研究生部或纪委办、监察处反映。
纪委办、监察处
地点:行政楼四楼 联系电话:0571-86843028电子邮箱:jsc@zstu.edu.cn
研究生部
地点:行政楼420联系电话:0571-86843073电子邮箱:yz@zstu.edu.cn
浙江理工大学 研究生部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四日